區委文件
中共晉城市城區委員會晉城市城區人民政府印發《關于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來源: 晉城市城區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02月27日 字號:【 小 中 大 】
城發〔2019〕1號
中共晉城市城區委員會
晉城市城區人民政府
印發《關于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實施意見》的
通 知
各鎮、辦事處,區直各單位:
《關于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實施意見》已經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中共晉城市城區委員會
晉城市城區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5日
關于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實施意見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鼓勵、支持和引導我區民營經濟發展,根據《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和《中共晉城市委市政府關于落實省委省政府支持民營經濟發展“30條”的決定》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如下意見。
一、持續優化營商環境
1.進一步推進簡政放權,加大“放管服效”改革力度。繼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凡是沒有法定依據的審批和投資限制一律取消;進一步深化投資領域審批制度改革。建立“多規合一、多證合一、集中審批、綜合執法”等服務模式,實行“限時辦結、一站式服務”等制度,提高對民營企業的審批效率。進一步發揮區中小企業服務中心和區民營企業維權投訴中心的服務作用。民營企業申報上級政策資金支持時,要主動服務,組織專人幫助企業完善資料,對接上級部門。(責任單位:區行政服務中心、區編辦、區發改局、區司法局、區中小企業局)
2.營造公平競爭環境。制定全區民營經濟發展隱性障礙清理專項行動的實施方案,在全區開展隱性障礙清理專項行動,做到對民營企業和國有企業一視同仁,對大中小企業平等對待。糾正濫用行政權力排除和限制公平競爭的行為,激發民間有效投資活力。擇優選擇并公布一批市場前景好的項目開展社會資本投資示范。建立項目儲備庫,甄選成熟度高的城建、環保、醫療衛生、交通和水利等有可觀收益的基礎設施項目在主要媒體發布,按照“權利、機會、規則”三平等原則,吸引民營企業積極參與全區基礎設施項目建設。(責任單位:區行政服務中心、區司法局、區發改局,各鎮辦)
3.進一步強化權力監督機制和服務保障制度。所有涉企部門都要推行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和負面清單制度,明確行政職權及依據、行使主體、運行流程、對應的責任。(責任單位:區編辦、區行政服務中心、區發改局,各鎮辦)
4.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認真落實減稅降費政策,推進涉稅業務自助預約、網上審批、自助辦稅制度;進一步清理涉企收費項目,依法依規取消不必要的中介、評估、論證等事項。(責任單位:區發改局、區財政局、區住建局、區稅務局,各鎮辦)
二、緩解融資難融資貴
5.拓寬直接融資渠道。加大民營企業股份制改造和上市培育力度。設立上市(掛牌)企業資源庫,對當年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在區工商部門登記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民營企業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在“主板”“創業板”“中小板”掛牌上市的民營企業,一次性獎勵50萬元;在“新三板”掛牌上市的民營企業,一次性獎勵30萬元;在山西股權交易市場掛牌并融資成功的民營企業,一次性獎勵10萬元。(責任單位:區金融辦、區財政局、區中小企業局)
6.加大間接融資力度。加強政銀企合作,半年召開一次“政銀企”融資推介會。積極嘗試“銀稅互動”“應收賬款質押貸款”“采購貸”等融資模式創新,用好晉城市小微企業信用貸款風險互助補償政策,對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優先辦理會員,獲取免抵質押、免三方擔保的流動資金貸款。(責任單位:區金融辦、區財政局、區中小企業局)
7.發揮融資擔保機構作用。采取保費補助、業務獎勵、增量業務獎勵、創新獎勵等方式,支持擔保機構、再擔保機構為民營企業提供擔保服務。(責任單位:區中小企業局、區金融辦、區財政局)
8.建立民營企業紓困制度,將產品有市場、發展前景好的民營企業納入紓困范圍,充分用好區政府倒貸周轉資金,為納入紓困名單的企業提供接續還貸服務。(責任單位:區中小企業局、區金融辦、區財政局)
三、持續化解用地難題
9.有效保障民營企業用地需求。加快推進土地使用權網上招拍掛,保證民營企業項目用地與國有、集體及其他企業項目用地享受同等待遇。堅持對民營企業和其他各類投資主體一視同仁,統一調劑安排用地指標。建立民營骨干企業用地專項保障制度,將民營企業重點項目用地納入申報省級預留用地計劃指標予以保障。加大民營企業用地供給規模。對通過開展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等結余的建設用地指標,要優先用于民營企業發展。(責任單位:區國土資源分局,各鎮辦)
四、支持民營企業轉型升級
10.支持民營企業實施技術改造。制定全區民營企業產業技術路線圖和重點技術改造指導計劃,實施一批重點技術改造項目,對完成工業技改項目的民營企業,一次性獎勵10萬元。(責任單位:區中小企業局、區經信局、區科技局、區財政局)
11.支持民營企業建設高水平研發機構,建立研發平臺和企業技術中心,對當年評審通過的省級、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分別給予20萬元、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區中小企業局、區經信局、區科技局、區財政局)
12.推動民營企業向“專精特新”發展,對獲認定的省級、國家級“專精特新”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5萬元、1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區中小企業局、區財政局)
13.推進創業創新基地建設。對經認定的市級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給予一次性不超過10萬元獎勵;對經認定授牌的科技孵化器、眾創空間等雙創載體給予創業實體場地租賃、創業孵化基地管理服務等方面補貼。(責任單位:區中小企業局、區科技局、區人社局、區財政局)
14.支持創辦科技型企業。對新認定的或連續3次通過復審的省級民營科技企業,一次性給予5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科普基地分別給予5萬元、3萬元一次性獎勵;經有關部門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軟件企業、符合國家規定的高新技術產品出口企業,按照相關規定享受財稅優惠政策。(責任單位:區中小企業局、區科技局、區科協、區財政局)
15.鼓勵民營企業參與電商發展推進行動。支持民營企業開展技術創新、產品創新、模式創新,參與電商主體培育行動。采取網絡推介、分類指導、資源對接、服務定制等,幫助企業在網貨開發、包裝設計、網絡品牌打造、運營推廣等環節實現“互聯網+”。引導我區特色農產品電商企業實現線上線下、產前產后、售前售后等相互融合發展。對獲得省級以上示范企業、示范基地稱號的電商企業(園區),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區商務局、區財政局)
16.鼓勵民營企業參與商貿物流升級行動。支持民營企業申報國家級供應鏈創新與應用試點和城鄉高效配送工程。篩選一批供應鏈創新與應用項目,明確跟進重點產業、行業及相關項目,打造社會資本投資示范區。(責任單位:區商務局、區交通局、區財政局)
17.支持民營企業開拓國際市場,參與“一帶一路”經貿合作。大力培育民營外貿主體,對有意愿開拓海外市場的民營企業開展“一對一”保姆式服務,提供政策咨詢、環境分析、風險提示等服務,組織民營企業參加全省“千企百展”行動計劃和各類投資推介活動,積極參與國際競爭。(責任單位:區商務局)
18.對年主營業務收入首次達到規模以上并納入統計部門聯網直報的“小升規”工業企業,給予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支持企業做強做大。(責任單位:區中小企業局、區經信局、區統計局、區財政局)
19.鼓勵民營企業上規模、上水平、聯合做大。實施推進民營企業發展“123”成長計劃,對“123”成長計劃所涉企業項目和被列入全區重點轉型項目的,按照實際完成投資情況優先給予一定數額貼息或補助。支持有核心競爭優勢的龍頭企業,通過聯合、兼并、重組等方式整合優質資源,組建企業集團。(責任單位:區中小企業局、區經信局、區財政局)
20.按照“政府培育中介、中介服務企業”思路,每年安排專項資金,采取資助、購買服務、獎勵等方式,完善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形成以綜合服務平臺為樞紐,以特色產業平臺和專業應用平臺為兩翼,以中小企業服務聯盟為支撐,以鎮辦和創業基地小微企業服務站為窗口的全區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網絡,依托各類平臺,提升服務能力和水平。(責任單位:區中小企業局、區財政局,各鎮辦)
五、支持民營企業人員素質提升
21.提升民營企業人才素質。大力支持民營企業引進“高端領軍人才”、“拔尖骨干人才”、“青年優秀人才”,充分利用各類教育培訓資源,與國內知名高校聯合舉辦各類高級研修班,按照企業需求設置培訓課程,開闊民營企業家視野,提升素質能力。(責任單位:區中小企業局)
22.優化人才引進環境。落實好引進人才的住房及家屬、子女上學就業等政策,參照限價房、廉租房政策,建設“專家公寓”“人才公寓”,解決好引進人才的后顧之憂。創新引進人才的服務機制,積極為民營企業和各類人才提供人事關系和人事檔案代理服務。為民營企業人才參加各類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設立綠色通道,確保民營企業技術人才都能獲得技術評價。加快建立和完善民營企業人才的養老、失業、醫療和工傷保險制度,確保引進人才的基本生活保障。(責任單位: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區住建局、區教育局、區中小企業局,各鎮辦)
23.加強民營企業家隊伍建設。高度重視企業家隊伍特別是“創二代”的培養建設,把民營企業家教育培訓納入全區人才隊伍建設總體規劃。認真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營造企業家健康成長環境弘揚優秀企業家精神更好發揮企業家作用的意見》,強化對民營企業的思想引領,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提升民營企業家隊伍形象,教育引導民營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弘揚“義利兼顧、以義為先”理念,踴躍參加光彩事業、公益慈善事業和精準扶貧活動。對貢獻突出的優秀民營企業家,以適當方式予以表彰和宣傳,發揮示范帶動作用。(責任單位:區委統戰部、區工商聯、區中小企業局,各鎮辦)
六、保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
24.嚴厲打擊各類涉企、涉商犯罪活動,對“村霸”“行霸”“市霸”“業霸”“地痞惡霸”等侵害企業合法權益的涉黑涉惡犯罪,暢通信息渠道,確保能及時啟動專案打擊機制,強力推進涉企、涉商掃黑除惡專項斗爭。(責任單位:區委政法委、區法院、區檢察院、區公安分局,各鎮辦)
25.嚴格規范涉民營企業、民營企業家案件處置法律程序,依法慎用強制措施,除依法責令關閉企業的情形外,為企業預留必要的流動資金和往來賬戶,最大限度減少對企業合法權益和正常經營活動的損害及影響。(責任單位:區委政法委、區法院、區檢察院、區公安分局)
26.在辦理涉民營企業案件時,事先要進行風險穩定評估分析,對能夠通過民事、行政法律手段妥善處理的經濟案件,盡量不使用刑事強制手段進行刑事干預;對看不準、弄不明、有市場、受歡迎的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企業,不輕易采取關、停、封等措施。(責任單位:區委政法委、區法院、區檢察院、區公安分局)
七、強化落實,確保政策落地見效
27.強化組織領導。成立區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任組長,區政府分管領導和區委統戰部常務副部長為副組長。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政府辦公室。領導小組要定期不定期召開會議,傾聽企業家呼聲,了解各項政策落實情況,分析研究和協調解決民營經濟發展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認真梳理合理化意見和建議,建立清單和臺賬管理,制定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責任單位:區政府辦)
28.強化入企服務。區委統戰部負責區級領導干部常態化聯系服務民營企業工作。嚴格執行區級領導干部聯系民營企業制度,通過走訪調研,幫助企業解決緊迫問題,實現領導干部入企服務常態化。(責任單位:區委統戰部、區工商聯,各鎮辦)
29.強化財政支持。設立規模1000萬元新產業新動能發展資金。重點用于與省委“30條”、市委“決定”配套政策及民營企業新舊動能轉換、創新創業、小微企業升規入統等方面的支持。(責任單位:區發改局、區財政局、區中小企業局)
30.強化考核督查。區考核辦把區直有關部門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30條)、《市委市政府關于落實省委省政府支持民營經濟發展“30條”的決定》和區委區政府配套措施責任分解情況作為年度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區委、區政府督查室每半年對區直有關部門落實支持民營企業發展情況進行督查,督查結果定期通報。對貫徹落實不力的單位和鎮(辦)進行通報批評,對工作推進緩慢、造成嚴重后果的,將啟動問責程序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責任單位:區委辦、區政府辦、區考核辦)
此意見從發布之日起執行,原有扶持民營經濟發展政策與上述意見不一致的,以本意見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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